第三节 建设清洁家园
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通过截污、治污、调水、清淤、恢复湿地等工程措施,重构城市内河水生态系统,修复内河生态功能,基本消除内河“黑臭”现象。继续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实施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和农村生态净化处理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建立农村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积极推广生态养殖,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以及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全省土壤污染调查和科学研究,综合治理污染超标耕地。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制度,初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机制,开展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加强对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的治理措施技术研究。
有效防治各类废弃物污染。进一步加强对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行业的管理,推进废渣、废水、废气等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及无害化处置体系建设,到2015年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80%,县城以上城市全部建有规范的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及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市、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污泥。统一规划和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有效遏制水体、空气、土壤中重金属污染危害。重视和解决核辐射、电磁辐射、电子垃圾、有机毒物等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第四节 强化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争取在2012年前在全省推广。建立排污权一级、二级市场和规范交易平台。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健全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级与信息公开,推进绿色信贷。采用“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形式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实行差别化的环境价费政策,对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实行优惠扶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加快全省环境监控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控机构建设,提高对生态环境的自动监控能力。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应急标准化建设。推进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开展环境战略、环境经济政策、污染防治技术创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