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建设教育强省和人才强省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以服务社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大教育改革力度,落实教育优先投入机制,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率先建成教育强省、人才强省,提高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第一节 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
高水平普及基础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对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有效减少择校现象,确保义务教育高水平、全覆盖。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开展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鼓励学校加强自身文化建设,形成教育教学特色,开展自主性、合作性、探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普及科学保教方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基本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强化基础教育公平,完善助学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服务。
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创业教育和指导,扩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支持“985工程”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推进“211工程”高校建设,提升地方高校建设水平。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形成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多类重点学科以及各类优势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进一步增强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创新教育,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发挥高水平高校的辐射作用,加大对苏中、苏北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对口支援力度。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加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深化课程改革,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提高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发展示范性职业院校,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品牌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完善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制度,健全和规范校企办学,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全面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加快教育管理创新,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积极稳步推进中等、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扩大招生自主权。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增强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加大引进海外优质资源力度,提高教育发展国际化水平。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投入管理机制,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