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公共医疗卫生发展的投入力度,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本药物政府投入和补偿机制,努力消除以药补医,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规模,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医院管理,形成保障公益性和提高运行效率的管理体制。完善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双向转诊制度。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加强医学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坚持中西医并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采供血、健康教育等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共享、协调互动。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监测和预防控制。注重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医德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到2015年全省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岁。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初级诊疗、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等功能,以街道为单位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强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县级医院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全面达标。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行主动上门服务和综合健康管理。推动中医、中药进社区。
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我省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实行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采购价格和统一配送,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大力规范和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确保用药安全。推进城乡药品“两网”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健全省级药品储备制度,扶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发展,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的生产和储备。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城乡社区和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并向公众开放,充分利用城镇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辟体育健身场地,定期发布体质监测公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健全社会化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推广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到2015年,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拥有量达到2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35%以上,公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2%以上。
第五节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基本解决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租住困难。
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保障。实现全省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及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保尽保”。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严格准入审查和交易管理,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基本完成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实施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盐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引导企业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在有条件的地区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或公寓性住房。“十二五”期间,改造危旧房35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