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基地。以新兴和优势产业为重点,依托专业园区、科技园区和开发区,引导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资源集聚,形成一批市场影响力大、产业配套能力和创新活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构建“带”、“群”、“网”状分布的产业基地格局。重点建设南京软件和服务外包、苏州电子信息和纳米技术、无锡太阳能和物联网、泰州生物医药、徐州工程机械、常州输变电设备、扬州汽车及零部件、南通海工平台、盐城风电装备及昆山液晶显示等龙头带动型、创新驱动型和品牌推动型基地。到2015年,培育建设一批销售收入超500亿元、超千亿元的省级特色产业基地,逐步形成“一县一基地”发展格局。
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整合资源,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发挥工业开发区产业优势,建设现代物流、科技研发、软件信息、创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强化生产服务配套功能,形成集群分布、分工明确、互相支持的完整产业链,促进生产制造和生产服务共同发展。立足各类交通枢纽,构建快速便捷、货畅其流的集疏运体系,推进现代物流和产品交易市场集聚区建设。依托城市存量资产,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发展商务服务、创意设计等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建立完善金融、会计、审计、会展等商务类平台,信息咨询、产权交易、检验检测等技术类服务平台,推动服务、资源和信息共享,促进集聚区提档升级。到201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超过100家,其中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3家,500亿元的6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占相关行业营业总收入比重达到55%。
推动企业做强做大。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集中,推动骨干企业做强做大。以品牌、技术、资本为纽带,促进企业优化产业组织结构,鼓励企业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推动规模大、质量好、运作规范的企业将资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壮大上市公司规模,提升经营能力。实施品牌工程,鼓励企业创建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争创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企业商标境外注册和专利申请,不断扩大品牌国际知名度。“十二五”期间,新增驰名商标10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1000件以上。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按照产业供应链要求,扶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建立大企业、中小企业相互协作的战略联盟。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发展融资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境内外上市。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支持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技术转移和交易平台。启动中小企业创新工程,鼓励技术创新,培育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示范企业。
第五节 提升信息化带动能力
加快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信息技术改造生产过程,加大工业软件应用,提升装备信息化水平,促进企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加快信息技术融入产品研发,推进工业设计和功能创新,大幅度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快信息技术改进企业管理效率,推广应用企业信息系统,促进企业流程再造和管理创新。加快信息技术拓展新兴领域,发展新型业态。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电子政务内网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进社会发展领域信息化,促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
积极推进“三网融合”。重点支持南京深入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加快广电、电信网络升级改造,促进网络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新区网络建设一网共建共享。大力推进政务、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三网融合”业务的广泛应用,鼓励企业开展“三网融合”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积极支持非试点地区创造条件,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到2015年全省各地区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协调发展。加强网络信任体系和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强化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保障工作,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