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利建设
继续完善水资源供给骨干工程体系,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和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能力,基本建成高标准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提高防洪保安能力。
——流域和区域防洪保安治理。推进新一轮淮河治理,完成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通榆河南延扩工程。结合滩涂围垦开发,巩固提高海堤防台防潮标准。继续推进长江干流河道整治及长江口综合治理。加大里下河等重点区域中小河流和重点洼地治理力度。完善大中城市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加快小城市和重点中心镇引排工程建设,提高城乡防洪排涝标准。到2015年,淮河水系防洪标准全面达到100年一遇,沂沭泗水系全面达到50年一遇,太湖流域达到50年一遇,重要支流及区域重点河道的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
全省大中城市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城市重要河道排涝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
——水资源供给和保护。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成泰州引江河、泰东河、滷汀河、川东港、九圩港拓浚等沿海供水骨干工程,提高沿海和苏北缺水地区的水资源保障能力。到2015年,实现淮北地区年增供水量19亿立方米,其中沿海北部地区5亿立方米;实现沿海中部、南部地区年增供水量12亿立方米。提高空中云水资源利用,在苏北、沿海及环太湖地区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成走马塘、新沟河、新孟河等太湖引排骨干工程,实现太湖与长江的畅引畅排。加强南水北调、江水东引、引江济太三大调水系统的清水通道建设,扩建新沂河尾水通道。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增强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能力。
——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县为单位,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和节水项目,推进重点中型灌区改造和末级渠系建设。
第三节 能源设施建设
加快能源和电网建设步伐,优化能源结构和能源布局,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到2015年,电力可供装机容量达到11000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7%左右;天然气供应争取达到270亿立方米。
——新能源发展。核电建设,加快连云港田湾核电建设,推进江苏第二核电站前期工作,到2015年核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风电建设,有序推进陆上风电,重点建设龙源如东三期、华电灌云、中电投大丰二期、国华东台二期等陆上风电场项目;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推进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和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支持沿海风光互补发电示范基地建设,到2015年建成风电装机600万千瓦。天然气接收基地建设,确保如东LNG项目一期工程投产运行,推进连云港、滨海LNG项目以及如东LNG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建设溧阳抽水蓄能电站,争取开工建设句容抽水蓄能电站。探索发展非并网的中小型太阳能光伏电站。
——电源点建设。优化燃煤电厂区域布局,重点向沿海、苏北地区倾斜;优化燃煤发电装机结构,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机组,继续实施“上大压小”;继续支持燃气发电机组建设,有序推进热电联产,做好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
——能源供应和储备基地建设。积极利用区外来电,“十二五”期间新增协议区外来电规模1000万千瓦左右。大力开发组织国内外煤炭资源,在苏北、沿江和沿海地区布局建设5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保障能源供给。推进连云港原油商业储备库、如东成品油库前期工作,加快扬中成品油集散中心和省内成品油库建设。增强油气管道输送能力。积极争取把连云港和南通纳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规划。
——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快特高压和500千伏骨干网架建设,实施沿海通道、核电扩建送出、苏南电网优化、锦屏—苏州特高压直流和第五过江通道等工程,形成500千伏“五纵五横”坚强网架。区外来电接纳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北电南送”过江输电能力超过1400万千瓦,苏南电网“西电东送”输电能力约1000万千瓦。注重新能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显著提高电网接纳新能源发电的能力。推进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加快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建设。
第四节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光纤宽带、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电网等建设,构建新型信息服务网络。实施宽带江苏计划,提高城市光纤入户覆盖率和行政村光缆通达率。推进无线江苏工程建设,促进移动互联网发展。强化人口、地理、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大基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省信息基础设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