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媒体称,中国发布了一项旨在进一步保护股市散户投资者的宏伟计划。近年来,这一投资群体普遍对动荡的中国股市持怀疑态度。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12月27日报道,中国国务院27日表示将加强对某些投资损失的赔偿工作,要求控股股东对此类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国务院称,如果发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来损害投资者利益,那么控股股东必须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他个人资产用于赔偿。
报道称,包括承销商和其他参与股票上市的机构在内的市场中介机构同样需要承担责任,而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造成损失的,也应承担责任。
中国政府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称:“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公告指出:“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但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报道还说,公告没有提出有关如何判定违法行为的细节。
报道认为,尽管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迅速,但中国股市一直在拖后腿。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投资者的不信任,也与中国的首次公开募股(IPO)制度有关(在这一体系下很容易出现新股泛滥成灾的情况)。眼下,上证综指大约只有2007年高点的三分之一。
报道说,公告还要求研究如何建立用于赔偿证券与期货交易的基金。公告指出,有必要就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退市风险进行评估,同时必须完善纠纷解决机制。
公告称,政府应当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股票持有人投票机制,包括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公告还敦促有关部门研究由中小投资者提出罢免公司董事提案的制度。
公告表示,证券监管部门应当防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重大信息披露前买卖股票。监管部门还需在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信息期间加大对公司活动的监督力度。
公告还声称,上市公司不履行分红承诺、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得进行再融资。
编辑 黄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