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超60%,涉及财政资金或达上千亿元2013-10-30
省财政厅最新出台的《关于压减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示,争取在2017年底前将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支出的比重从2012年的35.7%提高到60%或以上。这意味着届时省级转移支付“蛋糕”中,将有超过六成切给地方“看菜吃饭”,因为专项转移支付往往限定资金用途,而一般性转移支付则由地方自主安排支出。而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提高到60%所涉及的财政资金也将达到数百亿甚至上千亿元。
自主安排提高使用效率
根据《意见》,我省将大力压缩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和种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争取在2017年底前,将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支出的比重从2012年的35.7%提高到60%或以上。其中,2013年提高13个百分点,2014年提高5个百分点或以上,2015-2017年平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或以上。
根据2012年省级决算报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约1396亿元。2017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要求将超过60%,若仍以2012年省级转移支付规模计,则一般性转移支付将达到约838亿元。而实际上,广东省级转移支付规模每年都保持较快增幅。也就是说,实际上2017年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将可能远大于838亿元。
一般来说,专项转移支付往往需要地方一定的配套资金,而基层政府受制于“钱袋子”,配套资金有时不能到位,反而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而改革后,我省市、县可自主安排支出的财力到2017年将可能比目前有数百上千亿元的增加,这对市、县基本财力的保障无疑将发挥巨大作用。
粤东西北地区受益最多
据悉,本次出台的《意见》,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财政体制,更是广东振兴东西北的一项重要配套政策。《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省财政按照‘合并专项、扩大一般’的要求,加快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由于粤东西北相较珠三角发展滞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大部分都是投向粤东西北地区。因此“合并专项、扩大一般”恰恰是给粤东西北各市、县政府松绑。广东商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姚凤民表示,《意见》实施后,在资金使用上,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可以将财政资金用于迫切发展的行业、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