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引导和督促医疗定点机构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有效降低个人负担水平,使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青河县社会保险管理局于2013年05月26日—5月29日开展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在各定点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县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7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对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5家定点零售药店和1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停网整顿,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社保经办机构不得与其费用结算,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定点资格。
通过检查,青河县进一步规范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管理和服务行为,提高了定点药店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自觉性,为参保人员购药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记者 毛卫华 通讯员 程锁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