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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孕妇清宫手术后一周 腹内胎儿依然存活(图)

2014-03-25 16:55:24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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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

胎儿竟然还存活

可是,1周后谢女士和家人到同一家医院复诊,照了B超之后,结果是“子宫内妊娠9周,胎儿存活,绒毛膜下出血”。谢女士和彭先生都十分不解:“一周前才做了清宫手术,胎儿竟然还存活?”

随后,谢女士和家人又到了番禺市桥医院和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两家医院的检查结果都是:宫内妊娠、胎儿存活、孕9周大小。3月11日,谢女士和家人去番禺中心医院要求给出解释,医院回复,医疗事故由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出面回复。3月18日,谢女士及家人再次来到医院要求尽快给予答复,当时医院回复说3月21日给出答复。

彭先生说,他们后来在其他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说,要等胎儿13周才能诊断出胎儿是否正常,是否需要人流。“这对大人和孩子都是一种折磨。”

院方:

患者不配合停止操作

对于谢女士及家人提出的问题,番禺中心医院3月21日给出了书面答复。

记者看到,答复中说:妇科医生接诊后为患者妇检,见有活动性出血,未见组织物堵塞,考虑患者不全流产需行清宫术。“术前探宫深12cm,清出陈旧性血块约50g,术中患者因疼痛极不配合,宫口无活动性出血,遂停止操作。术后予肌注缩宫素20u及口服益母草片促进子宫收缩,嘱一周后门诊复查B超。”

对于院方的答复,谢女士表示自己不能接受。她说,因为不是无痛人流,手术的时候她因为疼痛叫了几声,但是并没有让医生停止手术。

谢女士的婆婆说,儿媳怀孕仅2个月,手术后她子宫里有不少血块和组织被清出来,家人看到之后都当然地认为手术已经完成了。

妇科专家:

如停止操作应让患者知情

一家省级三甲医院的妇产科主任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当时确实如医院所说是患者极度不配合,医院确实应该暂时停止清宫术,因为强行清宫容易导致孕妇子宫穿孔,诱发大出血。在停止手术后,给予益母草等药物,并嘱患者一周后B超复查,是合乎规范的。但关键是,医院应该在事后告知患者手术并未完成,否则就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

而如果真实情况不是因患者不配合停止操作,则属于清宫操作中漏吸,这种操作可能损伤胎儿的身体部位,对胎儿和孕妇的损伤都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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