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无监护条件证明”就无法给儿子办理借读证。眼看着离学校报名的日子越来越近,曹某心里天天记挂着儿子上学的事。一天,她看到刻章办证的小广告,就把电话拨了过去。
对方称,一个曹某老家镇政府的公章再办一个暂住证,一共100元。曹女士交了照片和20元定金,对方让第二天“取货”。第二天是8月9日,下午3点多,曹女士骑着电瓶车来到约定地点。她刚看见紫皮的证件,还没拿到手,就被警察抓了。
曹某为孩子上学办假章假证被抓一事被媒体报道后不久,曹某被取保候审。
现状
母亲9个月未曾见到
回老家的儿子
曹某说,他跟丈夫由于没什么文化只能在北京打工,她最大的希望就是能让孩子上学,将来走出贫困。没想到却因为她一心想让孩子在北京上学,触犯了法律。
曹某说出事之后,他们夫妇已经把孩子送回山东老家上小学,由身患癌症的婆婆照顾,至今她已经9个月没有见到自己的孩子了。
曹某告诉记者: “儿子从小到大都是我带的,没离开过我,我舍不得啊,而且家里边婆婆有乳腺癌,已经做过两次手术,放疗、化疗,身体一直很弱,公公身体又不好,孩子小难带,他们带不了。”
曹某的丈夫说,现在妻子一提这个事就掉眼泪,所以他已经很少再提此事,避免再给妻子造成过多压力。
文/本报记者 李罡
摄影/本报记者 汪震龙
声音
行使正当教育权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
曹某的律师:曹某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曹某为了孩子在北京上学铤而走险办假证,从另一方面也让人同情。曹某的遭遇也再一次揭示出非京籍儿童如何享有与京籍儿童同等接受教育权利的问题。
庭审法官:曹某虽然是为了行使正当的教育权才触犯了法律,但任何理由都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曹某应该通过正当的手段为孩子办理借读证,曹某为了少跑路,而购买假章假证,使相关行政机构秩序被打乱,危害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