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日前表示,2013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以下简称“房产税”)征收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从2014年1月1日起,尚未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需按日征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据悉,逾期未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目前仅可在地税局缴税大厅及付费通网站(www.shfft.com)进行滞纳金的缴纳,而去年的指定银行渠道将不再受理房产税的缴纳。
滞纳金为万分之五
据悉,付费通网站目前仍继续征收2013年度房产税,同时,该网站也支持2012、2013年度房产税及滞纳金的缴纳。纳税人只需登录上海付费通网站(www.shfft.com ),即可轻松查缴房产税税额及滞纳金。如果纳税人因为事务繁忙出差或遗忘等因素造成房产税逾期缴纳的,可直接在付费通网上渠道进行缴付房产税应税金及相应产生的滞纳金。
目前,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滞纳金=税额×滞纳天数×0.05%。由此假设一个纳税人在2013年度的应缴税额为10000元,那他每天将会产生5元的滞纳金,按日累计,该纳税人在2014年将产生最多1825元的滞纳金。同时,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管理。
三分之一纳税人网缴
据介绍,纳税人通过付费通网站进行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登录网站后只需输入房地产权证号及房屋产权人之一的证件号,即可在网上进行查询应税金额并缴纳自己的房产税,支持任意银行卡、付费通卡、付费宝等多种支付方式进行缴费。据了解,随着本市应税住宅套数的逐渐增加,2013年线下缴费网点的排队现象比往年更加明显。据此,付费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度全市有三分之一的房产税纳税人选择了网上缴税,这不仅大大的缓解了年终缴税大厅现场拥挤的人流高峰,同时也免去市民排队、携带证件原件的麻烦,还可以免费邮寄缴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