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广西物价局了解到,广西对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两部制气价管理(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近日,广西物价局下发通知,调整西气东输二线广西支线南宁、贵港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013年6月1日起,容量气价标准为800元/户,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下调0.64元到0.74元。
容量气价800元/户
根据通知,容量气价是用于对燃气企业投入固定资产成本(市政管网及生产用房折旧费等)的补偿。为了补偿市政燃气管网建设费用、生产厂房及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由城市燃气公司向住房建设单位或已建成小区内的用户收取容量气价,标准为800元/户。
对新建设小区,容量气价计入建设开发成本,由南宁、贵港市燃气公司向住房建设单位收取,住房建设单位及南宁、贵港市燃气公司都不能向购房户或用户另行收取;对已建成但未安装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或已建成并安装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但未开通管道天然气的现有住房用户,容量气价由申请安装的用户负担,并向南宁、贵港市燃气公司交纳,同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相关事项。
新天然气计量价较现行价低
计量气价主要是用于对燃气企业运营成本的补偿。本次调整,广西物价局降低了“西气东输二线”广西支线南宁、贵港两市燃气公司长输管道天然气计量气价。
南宁市居民气价每立方米3.86元,比现行每立方米4.60元降低0.74元,降幅为16%;工业气价每立方米4.20元,比现行平均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83元,降幅为16.5%;商业气价4.8元,比现行平均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4元,降幅为13.4%。
贵港市居民气价每立方米3.96元,比现行每立方米4.60元,降低0.64元,降幅为13.9%;工业气价每立方米4.90元,与现行价格持平;商业气价每立方米5.00元,比现行每立方米降低0.60元,降幅为10.7%。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公益单位的生活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对工业用气、商业及其他用气的销售价格,南宁、贵港市燃气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具体价格水平,并分别报广西和当地市物价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