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厚洲以有新证据为由持大庆市大同区法院撤销执行行为的裁定到吉林高院申请再审,吉林高院于2008年9月18日指令松原中院再审。
2009年5月10日,松原中院再审后 作出(2008)松民再初字第3号判决再次驳回徐州六建的优先受偿权请求,但仍然认定工程欠款为1690万元。
李厚洲上诉到吉林高院,2009年10月27日吉林高院 作出的(2009)吉民三终字第91号民事判决书,以安宪福没有提交徐志强与李厚洲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的证据为由,判决仍支持1690万元工程欠款,并确认徐州六建对除安宪福等人抓阄所得商铺之外的东北商场商铺享有优先受偿权,此案进入执行程序,但李厚洲就是不申请执行安宪福等人抓阄剩余归东北商场所有的房产, 2010年7月27日大庆中院财产保全查封的安宪福商铺到期后,李厚洲再次找到大同区法院要求该院再次作出撤销执行行为的裁定,并依据大同区法院这次作出的裁定申请松原中院查封安宪福和唐延松、吴存财抵给他的抓阄所得房产。
另一方面,根据安宪福的诉讼请求,2010年9月8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庆商初字第36号民事判决,明确确认安宪福和唐延松、吴存财抵给他的抓阄所得房产共计185个商铺的所有权人是安宪福,该判决于2010年9月28日生效。
然而此时,东北商场与徐州六建已于2010年9月21日悄然达成了执行和解,东北商场将包括安宪福等债权人抓阄所得的商铺在内的282个商铺作价3260多万元抵债给徐州六建。后来,在安宪福及律师的据理力争中,松原中院解除了安宪福商铺的查封,李厚洲不甘心没有占到便宜,便到最高院立案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20日裁定提审。
至此,这场本是虚构的诉讼几经拉锯,跨越两省,又离奇地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真相——李厚洲归案,虚假诉讼案情有望真相大白
对安宪福来说,被卷入这场诉讼四年多来,他多次向法院举报李徐二人恶意串通虚假诉讼但无结果,在多份法院裁定判决中仍然难以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徐志强在今年9月向公安机关自首时所供述的与徐州六建诉讼的真实过程,一下子揭开了事件真相。
松原市公安局根据徐志强的供述,委托辽宁仁和司法鉴定中心对相关协议文件进行真伪鉴定,结论为文件系伪造。这一关键性证据让这场虚假诉讼的真相得以大白于天下,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接受李厚洲再审申请的当天,松原市公安局也决定对李厚洲以妨害作证案立案侦查。
据了解,松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11月15日将李厚洲网上通缉,并于11月22日在北京将李厚洲抓获归案。案件经过进一步侦查和审理,终将水落石出。
质疑——松原中院办案人员涉嫌程序违法漏洞百出
采访过程中,安宪福向记者分析,这个案件由简单变得如此复杂, 除了他本人在与东北商场《借款合同》公证中 出了纰漏之外,应该是司法环节中出了问题,也可以说是松原中院个别办案人员纵容了这起虚假诉讼。
他说,东北商场部分商铺的产权登记在其本人名下,后来抓阄分配给各个债权人。松原中院在审理徐州六建和东北商场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过程中,只要通知他本人及其他债权人参加诉讼,种种证据就会一目了然,不会出现1690万元工程欠款和相应利息的主张,更不会支持其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这起虚假诉讼就根本不存在了。但是,松原中院的法官徐芳的审理程序涉嫌违法,忽略最重要的案件第三人安宪福与案件的利害关系,没有多方取证,有弄虚作假之嫌,才有了1690万元虚假欠款的存在。而且,松原中院多次拒绝他提出的诉讼异议和再审请求。这直接导致此后的多次再审,均认定虚假欠款存在,蒙蔽了吉林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另外,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是即使大庆市大同区的执行裁定存在瑕疵,但安宪福对东北商场185个商铺的所有权是毫无疑义的。在松原法院再审过程中,审监庭庭长孙世臣以东北商场自己承认欠款为由,对他提出徐李二人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的请求置之不理,仅是撤销了徐州六建优先受偿权请求,再一次为“虚假欠款”诉讼开了绿灯。
如果东北商场自愿承认徐州六建1690万元欠款和相应利息,2006年10月几方参与的抓阄分房中,东北商场分得了4000多平方米的房产,李厚洲所谓的优先受偿权也应执行这一部分商铺,而与安宪福分得的商铺没有一点关系。李厚洲和徐志强等人执意要执行安宪福的商铺,其目的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