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庆中院确认安宪福房产所有权的判决书。
2006年9月,东北商场新营业楼开业,14000多平方米房产落户于安宪福名下,并按商铺面积大小分割成500多个小房照便于分配。东北商场因无力偿债,按照与安宪福、丁爱忠等债权人及李厚洲的约定,决定以抓阄方式分配房产抵偿债务,经过清算,列出了一份《投资人以物抵债明细表》。表中显示:安宪福投资额为2594万元,丁爱忠为1386万元,而李厚洲(代表徐州六建的工程建设尾款)为800万元。
2006年10月22日,安宪福等六位投资债权人与李厚洲在徐志强的主持下通过抓阄分别分得了面积不等的东北商场房产,其中李厚洲共抓得38个商铺979.26平方米的房产抵偿了工程款800万元、三年应得租金161.9681万元和应返业户保证金5.25万元,安宪福共抓得133个商铺3171.14平方米的房产抵偿了商场欠他的全部投资款本息2594万元、三年应得租金539.0668万元和应返业户保证金19.4万元,丁爱忠等其他债权人在抓完阄后与安宪福、李厚洲都当场拿走了商铺房照,剩余200多个共计4000多平方米商铺归东北商场所有。这场“抓阄”中,参与抓阄的债权人悉数到场,大家在现场并未提出什么不同意见。
由于当时商铺登记在安宪福名下,后来东北商场、安宪福又分别与其他债权人签订了《以物抵债协议书》,其中涉及到李厚洲的900多平方米房产由安宪福和徐志强在《以物抵债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交给徐志强,由徐志强找李厚洲签字盖章,后来徐志强告诉安宪福,李厚洲已经签了字,但安宪福没有向徐志强索要李厚洲签字盖章的《以物抵债协议书》。这为李厚洲与徐志强隐匿《以物抵债协议书》,恶意串通创造了条件。此时安宪福已离开松原去日本探亲,就在此后的半年时间里,由李厚洲等人谋划的围绕东北商场商铺产权争议,又掀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