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10月,由东北商场、安宪福和其他债权人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书.
荒诞——虚假诉讼一路打到最高院
今年9月,始于2007年由徐志强与李厚洲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那场“双簧”诉讼,因安宪福作为案件第三人申请再审,几经省市两级法院裁决和上诉,已经打到最高人民法院。由于徐志强把安宪福分得的部分商铺以欺骗手段与他人倒签租赁合同,故意霸占安宪福的商铺不还,安宪福以合同诈骗案向公安机关举报徐志强,松原市公安局对徐志强立案侦查,于是牵出了“虚假诉讼”的惊人内幕。
在徐志强向公安机关讲述的事件经过中大致可以还原诉讼的因由和过程:2006年那次集体抓阄分配以物抵债之后,由于李厚洲对抓阄结果不满,特别是商铺在安宪福名下,他不甘心承担所抓得的38个商铺的过户税费,想反悔,并怂恿徐志强在安宪福分得的商铺上做点文章,两人初步达成一致意见。2006年底,李厚洲及律师张万库、朋友王路三一同约见徐志强,商量如何通过诉讼达到目的,一直到2007年4月几个月时间里,他们几次商谈后共同伪造了《东北商场工程付款协议书》、《东北商场营业楼验收付款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决算协议书》等多个文件,设计由徐州六建向东北商场提出诉讼,企图利用法院判决将实际已经以物抵债的800万元工程尾款提高到1690万元,并自2003年12月15日起按月利率二分五计算利息,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故意隐瞒抓阄分配过程,目的是将已经落户于安宪福名下的商铺执行回东北商场再重新进行分配。为了让徐志强死心塌地地配合自己,李厚洲多次许诺执行回来的商铺有一部分给东北商场和徐志强本人。
如前文所述,松原中院于2007年6月以(2007)松民二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东北商场给付徐州六建工程款本金1690万元和相应利息,并确认徐州六建对东北商场新营业楼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李厚洲计划的第一步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