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9日电(记者仝宗莉)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规定》明确,国家海洋局取消6项职责,下放2项职责,加强2项职责。主要负责10项工作。
取消的职责:
1.取消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
2.取消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
3.取消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审批。
4.取消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5.取消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
6.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下放的职责:
1.将省内县际海域界线勘定职责下放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2.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加强的职责:
1.加强海洋综合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科技创新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完善海洋事务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机制,促进海洋事业发展。
2.加强海上维权执法,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中国海警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能力,维护海洋秩序和海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