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多家快递公司证实接到国家邮政局《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证实了此前媒体所报道的“份子钱”标准。快递公司昨天纷纷表示不合理。
■“快递企业份子钱”事件追踪
快递份子钱如何确定
综合考虑快递企业承担能力和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需要
根据征求意见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缴纳该基金,缴纳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业务0.1元/件,国内异地快递业务0.2元/件,港澳台快递业务1元/件,国际快递业务2元/件。之所以确定这一征收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称,是综合考虑快递企业承担能力和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需要后,才决定按照平均单价1%-1.5%征收。而通过各类快递业务总收入和业务量的平均值估算,我国快递的平均单价:国内同城快递为7.7元,国内异地快递18.8元,港澳台快递88.2元,国际快递155.7元。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称,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者年营业收入200万以下的快递企业免征该基金。综合测算后,预计2013年该基金将征收10亿元,2015年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