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向明超 摄)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局长李书峰作新闻发布(向明超 摄)
为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郑州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可拨打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对实名举报并经调查属实的,举报人将获得最高10万元的经济奖励。
4月1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李书峰通报了郑州煤炭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郑州市辖区共有煤矿271家,2010年生产原煤5978万吨,销售收入388亿元,从业人员近25万人。2010年,辖区内煤矿共发生事故13起,死亡55人,百万吨死亡率1.06。其中,属郑州市地方监管煤矿发生死亡事故6起,死亡33人,百万吨死亡率0.88。随着春季到来,地温回升,白天和夜晚温差很大。受季节性影响,煤矿通风管理困难,很容易引起煤矿井下瓦斯积聚,造成瓦斯事故,煤矿进入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高发期。自3月1至4月6日,全国其他地区煤矿已发生瓦斯事故9起,死亡失踪85人。加之顶板和透水等其他事故,煤矿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目前,河南省绝大部分地方煤矿处于停工停产状态,而郑州市地方保留煤矿有32家正常生产和技改,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安全事故,郑州市煤矿类型复杂,针对某一矿井,很难以做到快速准确的定性,由于煤价长期位居较高价位,一些批准隐患整改矿井和技改矿井偷生产欲望强烈,安全监管压力巨大。
记者在发布会获悉,为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监管煤矿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郑州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了煤矿违规违法的具体情形,公布了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67176808,对实名举报并经调查属实的,根据举报性质,给予举报人最高10万元的经济奖励。
为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郑州市政府建立了煤矿四级安全监管体系。一是郑州市领导分包各产煤县(市),督导各县(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县(市)领导分包煤矿。各产煤县(市)党委、政府共抽调副县级以上干部对全市煤矿进行分包,负责监督煤矿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三是乡镇干部驻矿。各产煤县(市)抽调多名干部派驻到煤矿企业,吃住在矿对煤矿企业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管;四是煤矿生产配备一线监督员,实行24小时跟班监管,严防矿井违规生产或技改。
郑州市政府还出台了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5次。
李书峰说,井下每班必须确保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要求煤矿企业装设视频传感器,监督带班领导在井下固定地点交接班,做到与工人同时上井,同时下井,真正做到“矿工三班倒,班班见领导”。
郑州市煤炭局每年将组织四次季度安全大检查,结合季度特点和各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8次以上专项检查。
今年3月1日至25日,郑州市煤炭局开展了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对全市批准复工或复产的煤矿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矿井31家,查出隐患381条,其中:新密市2家,查出隐患34条,登封市19家,查出隐患262条,巩义市10家,查出隐患85条,经县(市)复查,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隐患整改率100%。通过检查,把许多安全隐患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目前,即将进入雨季,郑州市“雨季三防”专项检查方案已经制定,下月将开始对各煤矿进行检查。
郑州市煤炭局组成9个督查暗访组,将对全市煤矿开展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督查暗访。主要暗访停工停产煤矿驻矿人员是否在岗,煤矿企业是否偷生产;生产矿井矿级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督查暗访主要利用晚上或节假日,督查方式主要采取突击检查、电话查岗等。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记者 向明超)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