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南地区>广东>广东新闻
广州花都5收费站收费50年 回应称并无违规
2011-04-19 09:53:15      来源:羊城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广州花都5收费站收费50年 回应称并无违规

■在杨荷收费站,每天拒绝缴费、高速撞杆而过的货车竟达20-30车次。记者 李咏祁/摄

那为何这5个收费站收费年限超出国家规定?通报称,媒体引用的相关条例的第五十九条也明确:“本条例施行前在建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规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通报中表示,花都境内的所有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均是在该条例实施前已经全部建设好并取得收费许可,因此所有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均是按照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50年)来设置收费期限,并已获得了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在2005年10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公示50年期限。对于收入的去向与使用问题,通报中并没有作出回应。

措施:正在洽谈回购公路股权

花都方面还回应表示,区政府前几年已经要求将花都的路桥收费纳入广州的“大年票制”收费,以减轻车主的负担。按照广佛肇大年票的部署,花都区将会从明年起实现年票制,“目前花都区已经向广州市相关部门申请纳入大年票制,应该从明年起可以实施”。

此外,花都区目前正与合作双方、特别是外方投资企业洽谈回购股权有关事宜。但由于三家外商股东企业均在境外,并已进入了破产清算阶段,因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主要人员方面原因,谈判的步伐比较缓慢。

花都区表示,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已有初步意向。预计一年内,区政府将通过财政出资,回购外商股权。一旦回购成功,上述收费公路即可申报从经营性收费转变为非经营性收费。(郭尧、唐联彬)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年全国两会
>> 详细

各地新闻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一年内醉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醉驾将被直接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详细
点击排行
  网络公开,预防“小腐”成“大贪”
交通安全法修订 醉驾直接吊销驾照五年不得重考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