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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7地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布 利益受损可投诉 2010-04-15 08:46
中国日报网消息:据《齐鲁晚报》消息,我们这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呀?15日起,您就可以从山东省14日公布的各地区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进行查询了。 14日,山东省公布了17市最低工资标准明细。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和威海等部分县区(县级)市执行920元的一类标准。其中,潍坊的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首次从以往执行二类标准上升为执行一类标准。 此次发布的最低标准为月最低标准,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将参考各市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 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山东省工人的工资水平在全国一直居于中等水平,这次调整充分考虑了企业实际和物价增长幅度,增幅在全国算不上最高的,但也比较靠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管世隆表示,具体的调整幅度是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多种因素来确定的,方案也征求了总工会、企业家协会以及各市政府的意见。 据悉,山东省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分为920元、760元以及600元三类。此次调整一类最低工资上升160元,绝对值增加数额为山东省历年来最高值。 标准调整有何影响? 管世隆表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要从正反两方面来看。正面就是可以保护群众利益,尤其是保障初次参加工作、技能偏低、最不熟练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基本的生活。对个人来说,可以提高最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一定程度上能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而对企业的影响要复杂些,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力成本上升,可能要承受较大的压力。此外,最低标准有可能被少数企业业主误读为给员工支付工资的凭证,这是不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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