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云南建水风景名胜区
存在的问题:管理机构职能薄弱,难以实施统一有效管理;违规开发建设西门古镇、云南山泉水厂等项目,无风景名胜区规划依据且不履行有关报批手续;风景名胜区内村镇建设活动脱离监管,无序混乱,私搭乱建现象严重;存在采砂等破坏环境行为。
整改意见:强化管理机构职能,依法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统一有效管理;立即停止并查处西门古镇、云南山泉水厂等涉嫌违规建设项目活动;强化风景名胜区内村镇建设管理,杜绝私搭乱建和无序发展;加强对采砂等破坏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生态环境修复;规范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界碑界桩,完善标识标牌。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前,暂停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及项目审批。
(七)河南鸡公山风景名胜区
存在的问题: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7和39条,将核心景区管理权和门票收取权整体交企业行使;总体规划期届满亟待修编;风景名胜区内大量设置各类商业广告牌,与周围环境不相协调、破坏景观;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建设风力发电机组,无风景名胜区规划依据且不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整改意见:纠正违规出让风景名胜资源行为,收回风景名胜区管理权和经营权;规范门票管理和各项经营活动,依法严格管理;清查违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和风力发电机组;依法加快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启动详细规划编制报批,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审批有关规定;新修编的总体规划批准生效前,应严格按原规划范围和要求执行,遏制和杜绝城市建设违规占用风景名胜区土地行为;依法设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规范使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称,完善各类标识标牌。
(八)河南桐柏山-淮源风景名胜区
存在的问题:法定期限内未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报批;主景区山脊线上大规模架设风力发电机组,破坏自然植被和景观风貌,无风景名胜区规划依据且不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整改意见:依法加快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启动编制详细规划;对上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建设项目应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应依法报经管理机构审核并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九)湖北九宫山风景名胜区
存在的问题:铜鼓包景区山脊线上大规模架设风力发电机组,破坏自然植被和景观风貌,无风景名胜区规划依据且不履行有关报批手续;存在开山采矿严重现象。
整改意见:对上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已经造成破坏的要立即进行生态、自然植被和景观修复。
(十)贵州都匀斗篷山-剑江风景名胜区
存在的问题:管理机构职能薄弱,违法违规建设活动查处不到位;法定期限内未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报批;违规建设斗篷山景区入口农民自建接待服务设施、公路沿线农家乐、胡广村“一事一议”公路硬化项目,无风景名胜区规划依据且不履行有关报批手续;贵都高速和贵广高铁穿越风景名胜区,未依法履行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报批手续。
整改意见:强化管理机构职能,落实执法权,实现统一有效管理;对上述违法违规建设活动予以坚决查处;依法加快完成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启动编制详细规划;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审批有关规定,依法报经管理机构审核并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十一)浙江莫干山风景名胜区
存在的问题: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不清,“管理分散、地域分割”明显,难以实现统一有效管理;总体规划编制报批滞后,自设立20年以来仍未依法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违规开工建设河口水库(即莫干湖)搬迁安置房项目,无风景名胜区规划依据且不履行有关报批手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界碑界桩设立不规范、数量不足,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完善。
整改意见:理顺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明确责任主体,改变地域分割、资源管理碎片化现状,实现统一有效管理;依法加快完成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启动编制详细规划;清查河口水库(即莫干湖)搬迁安置房项目违规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审批有关规定,依法报经管理机构审核并履行有关报批手续;依法设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规范使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称,完善各类标识标牌。
(十二)辽宁青山沟风景名胜区
存在的问题:管理机构职能不健全,政企不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严重滞后,建设区域无详细规划覆盖;丹通高速公路穿越风景名胜区,未依法履行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报批手续;存在较严重违规采矿活动、毁林开荒情况;青山湖核心景区内农房及小型宾馆建设无序混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和名称使用不够规范、不突出。
整改意见:理顺管理体制,强化职能,实现统一有效管理,不得将规划、管理、门票经营权交由企业行使;强化建设项目管理职能和违章建设执法力度;依法加快完成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启动编制详细规划;清查丹通高速、铁矿开采、林木砍伐、毁林开荒等各类违规项目或活动;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审批有关规定,依法报经管理机构审核并履行有关报批手续;依法设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规范使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称,完善各类标识标牌。
(十三)陕西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
存在的问题:管理机构职能薄弱,难以实施统一有效管理;违规将管理职能交由企业行使,门票由宝鸡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和支配;总体规划期已届满亟待修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和名称使用不够规范、不突出。
整改意见:理顺管理体制,强化职能,政企分开,实现统一有效管理;门票依法收归管理机构统一出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加快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启动详细规划编制报批,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审批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完善各类标识标牌。
(十四)湖北大洪山风景名胜区
存在的问题:随州片区核心景区违规开工建设大慈恩寺和山下入口区游客服务中心(含停车场)项目,建设规模和体量过大,破坏自然植被和景观风貌;京山片区不规范设置风景名胜区徽志,宣传中不规范使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法定名称。
整改意见:对上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已经造成破坏的要立即进行生态、自然植被和景观修复;规范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界碑界桩,完善标识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