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目前市场上的多用途支付卡,第三方机构已经大规模介入。像联华OK卡可在百联旗下的百货、商场、超市以及特约商户内使用;中经汇通卡可在各商场、油站使用;通联支付等多种“通用卡”,规模也日益庞大。
“这个规定意味着,如果这些企业不能在9月1日前申请到央行发放的支付牌照,被央行的纳入金融支付管理领域,就不能继续发行预付卡。行业将面临大规模的洗牌。”上述股份制银行卡部负责人指出。
此前,央行曾发文要求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今年9月1日后要持牌照营业。目前递交了申请的企业共有32家,但央行牌照却迟迟未发,使得该业务板块悬念陟增。若现有发卡机构未能获得牌照,业务将受到很大的影响,存量卡如何处理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由于不记名、不纳税,预付卡一直难逃避税、行贿和洗钱的嫌疑,并随着预付卡支付领域的扩张,其功能越来越强大,单张卡的金额也越来越高,并逐渐成为各种行贿的常用工具。在最近几单腐败案件中频频现身。《预付卡管理意见》出台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治理收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国务院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要求和重要环节,必须进一步狠抓落实,加大查处力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中办发〔1993〕5号)的规定,严禁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任何形式的商业预付卡。凡收受商业预付卡又不按规定及时上交的,以收受同等数额的现金论处。对涉嫌受贿的,依法严肃查处。
《意见》要求税务部门要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收稽查,坚决依法查处发卡人在售卡环节出具虚假发票、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等行为。财政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严厉查处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行为。
国务院指出,由于商业预付卡管理涉及部门众多,情况复杂,规范整顿的任务十分艰巨。2011年年底前,人民银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商业预付卡市场专项检查,以检查促整改,促进商业预付卡市场规范发展。
建议登记用卡人的身份证号
我建议除了购卡实名登记外,还要在使用时录入身份证号。一旦卡使用完被回收,可以进行公示,也方便单位在审计过程中查到真实使用者。
治理收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要求和重要环节。就此问题,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反腐败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如左图,资料图片)。
用购物卡避税较普遍
南方日报:送卡腐败现象已有成为主流的行贿趋势?
林喆:这两年来,收商业预付卡已经成为受贿的一种新形式。直接给官员钱,他会很紧张。例如送出5000元现金,对方会马上想到,我是不是犯罪了?如果送一张卡,往往就像拿一样小礼品,不会引起对方的警觉和反感。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单位从小金库里拿钱买购物卡作为福利发给员工,在这个过程中规避税收,逃避检查,这种情况比较普遍。
“转账买卡”能限制假账
南方日报:现在规定购买一万元以上预付卡要进行实名登记,是代表一万元是监控腐败的门槛吗?
林喆:法律规定5000元就构成行贿罪了。收商业预付卡和收受现金一样的。2010年反腐五条禁令就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了。一万元是一个限制数额,并不意味着收受数额比这个少就没事了。
但如果分多次购买一万元以下面额的预付卡,有可能会躲避登记。所以就会产生单次购卡金额五千元或五万元以上要银行转账,能限制单位做假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