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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居民生活电价预计6月全省统一 分三档阶梯电价

2012-05-11 10:29:55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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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试行阶梯电价?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试行居民阶梯电价,主要原因有三个:

第一,用电需求增长快,发电成本上升。 2006年以来,电煤价格翻了近一番,考虑到社会的承受能力,国家对电力价格的上涨幅度进行了控制,我省煤电价格上涨近7分钱/千瓦时,但居民用电价格都没有进行相应调整,如果长期不反映上游价格的变化,将会影响电力的保障供应。

第二,居民用电价格偏低,不利于节约用电。用电价格应该反映供电成本,一般来说,用电电压等级越低,成本越高。居民用电的电压等级低,供电成本在各类用电中是最高的,但价格一直偏低。就我省而言,2011年,全省居民实际用电价格为0.5010元/千瓦时,比成本监审的合理价格水平低许多。

第三,居民用电交叉补贴严重,造成销售电价结构不合理。按照供电成本和用电效率,各类用电正常的比价关系应该是工业最低,商业其次,居民最高。2011年我省工业、商业和居民用电价格比是 1.47:1.75:1,2006年是1.25:1.84:1,说明工商业用户长期补贴居民用户,补贴程度不断扩大。由于居民用电价格存在着补贴,客观上导致了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获得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得到补贴反而少,有失公平。

我省居民电价的现状如何?

2011年,全省居民用电量278亿千瓦时,平均电价0.5010元/千瓦时,在全国排第19位,华东电网内最低,也低于周边的广东、江西。

目前,我省居民用电基本上是“一县一价”,其中省电网2004年起已实行阶梯电价,电价分3档,第一档月用电量0-150千瓦时,电价0.4463元,第二档月用电量151-400千瓦时,电价0.4663元,第三档月用电量40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0.5663元;62个趸售县电网实行单一制电价,电价水平从0.40-0.85元/千瓦时不等。

来源:东南网 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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