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洪保寿藏铭中明确记载,“统领军士,乘大福等号五千料巨舶”,揭示了郑和船队中确有“五千料巨舶”(注:料为古代计量单位,或以一石粮食为一料,或以两端截面方一尺、长七尺的木材为一料),并记载了准确名称“大福号”,这一信息在下西洋研究史上首次见到,可以结束“大号宝船到底有没有”这一学术争论。而且“等”字清楚地告诉我们,五千料巨舶绝不止一艘。
洪保能够多次获选奉使海外,与他杰出的外交才能以及“外柔内刚,恬静寡欲”的个性有关,他的才干赢得了朝廷的恩赐,很快,一下子从副使升为了正使。耐人寻味的是,江苏太仓刘家港天妃宫和福建长乐南山寺刊立的两块石碑中,仅记载了郑和、王景弘二人标为正使,洪保皆列为副使。而寿藏铭中明确称洪保“充正使使海外”。对此,王志高认为,“寿藏铭从述状、撰文到书丹、刊刻需要经过多人之手,洪保公开在众人眼鼻之下吹嘘,这种可能性应该不大。”
综合文献和寿藏铭记载,王志高认为,洪保一生至少先后八次出使西洋,其中可以明确的有永乐元年(1403年)、永乐十年(1412年)、永乐十九年(1421年)、宣德五年(1430年)4次,后两次一般认为是随郑和同行,永乐元年(1403年)是否同行暂且存疑,正统六年(1441年)至七年的一次基本可以推定,其他三次奉使情况目前尚无线索。
王志高还发现,郑和实际上也不止七次下西洋,“今人所习称的郑和七下西洋是根据太仓、长乐的两块记事碑统计。前人已考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正月郑和旧港之行在上述‘七下西洋’之外。如果永乐元年郑和下西洋属实,则郑和下西洋先后有九次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