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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重奖减排环境改善先进市 最高奖金2900万 2010-07-09 09:28
中国日报网消息,据大众日报消息: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对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较好和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市进行“以奖代补”资金奖励,以专门用于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工作,其中,威海市共获奖金2900万元,居各市首位。 经考核,烟台、威海、济南分获污染物总量减排奖一等奖,各奖励资金1200万元。滨州、威海、烟台分获重点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监管奖一等奖,各奖励资金900万元。威海、日照、莱芜分获重点河流(河段)水质明显改善奖一等奖,各奖励资金800万元。烟台市获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改善奖第一类城市一等奖,奖励资金600万元;济南市、淄博市获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改善奖第二类城市一等奖,奖励资金600万元。全省17市均获得奖励,威海获最高奖金2900万元,最低的市仅获奖金100万元。 据了解,2010年上半年我省共完成减排项目578个,削减COD排放量10.71万吨,同比削减9.3%,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7.24万吨,同比削减9.5%,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持续下降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工程减排方面,全省共完成COD工程减排项目231个,削减量9.90万吨。共完成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89个,削减量13.08万吨。结构减排方面,全省共完成COD结构减排项目114个,削减量0.81万吨。二氧化硫结构减排项目144个,削减量4.16万吨。 我省实施了最严格的地方性排污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我省五大流域统一执行重点保护区COD60mg/L、氨氮10mg/L,一般保护区COD100mg/L、氨氮15mg/L的标准限值,取消了高污染行业的“排污特权”,实现了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衔接。通过加严排放标准,全省每年可减少排放COD6.9万吨,二氧化硫15.3万吨。 据统计,目前全省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83座,日处理污水量达835万吨,污水处理厂数量、处理能力分别较“十五”末增长116%和77%,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83%以上。国家和省重点现役火电机组已建成脱硫装机容量20612兆瓦,火电机组脱硫装机容量占比由“十五”末的10%左右提高到95%以上。今年1——5月,全省104个河流主要断面COD平均浓度同比下降9.6%,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4%。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李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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