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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济南强制检验车用燃气瓶收费标准公布 2010-03-05 09:11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只有“市质监局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一家单位具备省质监部门的检验资质认可。该单位已投入26台套检测设备,建立了全国先进的设备检测线,基本具备检验条件。 既然是强检,如何保证其可操作性?对此,记者采访了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加气站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按有关要求,加气站在加气前都要检查车辆的气瓶,出现不合格的气瓶,加气站应该拒绝加气。下一步,市质监部门将会重点给加气站提出要求,对到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的车用燃气气瓶,一律不得为其充装天然气。此外,质监部门还在考虑在全市实行气瓶“电子身份证”制度,就是对每一个气瓶贴上电子标签,在加气站建立自助充装安全系统,系统通过加气枪对气瓶的信息进行扫描,合格后才能打开给车辆加气。 有关部门统计,我市车用气瓶的在用情况是:出租车、公交车以及部分私家车都在使用车用燃气气瓶,目前出租车有气瓶7000多只,公交车6000多只,至于私家车所使用的气瓶,还缺少统计数字。质监方面的专家介绍,我市车辆的气瓶改装还是相对规范的,但因为费用问题,也不排除有车主在私自改装或非法改装自己的车辆。私自改装的“黑”气瓶以及超期气瓶一旦线路老化破损,就会发生燃气泄漏,点火爆燃,后果不堪设想。全国每年因车用气瓶引起的事故都在20起左右。质监专家提醒,对于气瓶的强检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驾驶载有未经检验合格的或者超期服役的气瓶,就如同自己的车上装有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 来源:济南日报 编辑:林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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