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100%,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曾林光。
(2)创丰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25日,2006年8月9日至今股权结构为:创丰成公司持股98.04%;腾昌实业持股1.96%。创丰源公司与创丰成公司之间存在交叉持股。创丰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曾林光。
2011年3月,创丰成公司股东变更为创丰源公司后,形成创丰源公司与创丰成公司之间存在交叉持股,腾昌实业成为创丰成公司、创丰源公司的唯一出资方。由于腾昌实业为广东水电集团的参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故2011年3月后创丰成公司、创丰源公司、新都实业与本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3)腾昌实业成立于1994年11月4日,2009年11月2日后至今股权结构为:创丰源公司持股75%;广东水电集团持股25%。腾昌实业为广东水电集团的参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司于2011年8月9日接到项目业主方关于绥芬河市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口头停工通知。该项目的停工对公司的影响事项主要有:(1)截止2011年7月31日,本公司支付给该项目业主履约保证金余额5,000万元,同时项目业主方提供了142,428.51m2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本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的反担保。(2)本公司累计完成该项目工程产值1,757.90万元,累计确认收入1,540.24万元。
四、本公司承建的该项目业主方提供了足额的土地抵押物为本公司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反担保,项目停工给公司的影响相对较小,本公司仍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并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公司的权益。
2、本公司欢迎广大媒体的监督,将对媒体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自查,如发现存在相关问题,将立即予以纠正。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