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体制无法保证各阶层权益平等。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拉美国家在“新自由主义”的理念下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即依赖市场和个人储蓄的保障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原来在国家管理体制下的分配不公现象,但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社会分化和保障不公平等问题,而这种不公平则源于市场体制自身的缺陷。
以私有化养老金制度为例,由于退休金水平完全取决于参保者的个人收入和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回报情况,因此这种制度对于富有的社会中上层来说是有利的,而对无储蓄能力的社会底层来说却难以起到保障作用。
实践表明,在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后,大多数拉美国家的社保覆盖面呈下降趋势,由于劳动力市场的不稳定性、就业方式的变化等因素,大量自谋职业者、失业者及贫困群体被排除在社保体制之外。而在正规部门就业人口与非正规就业人口之间以及不同行业和城乡之间,养老金收入的差距也呈扩大趋势。
私有化社保体制改革拉大社会贫富差距。以市场化和私有化为导向的改革把社会保障责任推向市场和个人。在此过程中,政府过多地放弃了社会责任,忽视了国家的保障作用,把大量社会弱势群体置于贫困无助的境况。尽管政府出台各种社会救助政策,但这些政策在消除社会贫困中的作用非常微弱,致使社保体制在消除贫困方面无所作为,由此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问题。以智利为例,自1981年以来,智利国内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退休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高于就业人口之间的收入差距,这反映出养老金制度改革加大了收入分配上的不平等。
预防“增长性贫困”
伴随着“新自由主义”改革,拉美各国出现了大量社会贫困人口,被称为拉美特有的“增长性贫困”现象,即在经济低速增长的同时,贫困问题日益恶化,经济增长并没有为减贫作出贡献。从人均G D P水平来看,拉美国家出现“增长性贫困”正是发生在人均G D P在3000美元前后这个发展阶段。拉美国家的经验教训表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对预防“增长性贫困”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