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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全国首部《规定》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011-04-11 17:03:01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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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将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障农民工薪酬权益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这是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省级政府规章。

《规定》共25条,着力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以“三金五制”为核心,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有关制度作出了较为明确的具体规定,“三金”制度是《规定》的核心内容,具体是指: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这一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建设领域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制度。要求建设领域所有用人单位应当在银行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工资准备金账户,将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0%的资金预存入账户,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并由银行直接从工资准备金账户向农民工个人账户发放工资。这一制度可以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不按月支付工资、在建设工程结束前拖欠工资数额较大等问题,是《规定》在制度创新方面的最大亮点。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并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领域由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预算的3%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存入工资保证金,由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等主管部门在批准项目开工许可时审查把关;非建设领域由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农民工1至2个月工资总额存入工资保证金。这一制度可以保障在发生工资拖欠后及时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是《规定》在完善制度方面的重要内容。应急周转金制度:要求州(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建立应急周转金,在发生因用人单位确无能力支付或者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

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荣明介绍,近年来,虽然云南省各级政府和和劳动保障部门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力度,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屡清屡欠的现象在局部地区和部分行业仍然较为突出。从2008年、2009年、2010年三年的情况看,全省农民工投诉被拖欠工资的案件占总数的60%以上,涉及农民工人数分别达到7.9万、10.8万、10.01万,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分别为2.16亿元、2.49亿元、2.23亿元,拖欠领域主要发生在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特别是建设领域尤其突出。为了更好地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和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云南省政府制定了这部专门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省政府规章。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实习生 郭丽华) 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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