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昆明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社会单位和居民区“治安星级管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社会单位和居民区“治安星级管理”工作。
“治安星级管理”主要工作模式是:每月对受评定单位和居民区的警情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绿色治安良好、黄色治安提示和红色治安警示三个级别进行分色预警提示;每季度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治安星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表彰治安防范工作开展较好的社会单位和居民区,曝光发案高、治安秩序差的社会单位和居民区;每年根据受评定单位或居民区日常分色预警情况和治安防范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年度综合量化评估,并采用最高等级五星级,依次递减至最低等级一星级的治安五星级评定验收模式,向社会和公众予以公开、公布。
昆明市公安局力争通过1至3年的建设,推动“治安星级管理”工作覆盖全市所有城中村、居民小区和大中型商场,并视实际情况需要逐步把其他社会单位和居民区依次纳入到“治安星级管理”工作“1+N”的体系中来,使“治安星级管理”工作成为昆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 Angelia)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