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王宗萍报道)临近年底,年假马上清零,你的年假休了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记者采访发现,出于种种原因,有人是想休不敢休,有人是能休不愿休。当带薪休假成为一种制度时,权益也产生了,各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再过两天,赵建明就要离开乌鲁木齐回成都了,可是他心中总有一个“疙瘩”,那就是今年没来得及休的年假,单位不给予补偿。赵建明在乌鲁木齐市一家机械企业技术部门工作了12年,今年上半年因公司业务繁忙,公司开会通知,不管是新老员工,上半年暂停一切年休假,公司会根据下半年的工作情况,通知何时可以休年假。
赵建明还没有等到公司开始通知休年假,远在内地的父母就不停催他,希望他能回老家去发展。考虑到自己是家里的独子,爱人和孩子已在年初回去,上个月,赵建明向单位提出辞职,在他递交辞职报告时,单位还是没安排他休今年的10天年假。
所以,他在单位办手续时,向公司提出补偿他未休年假的工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却表示,赵建明属中途离职,今年没有在公司完整工作一年,所以没有补偿。
对此,赵建明很气愤,明明是单位不让自己休年假,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偿。对此,新疆劳动法专家卜冰表示,部分用人单位对离职但当年年假未休的劳动者,常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而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工资报酬。
需指出的是,这300%的工资报酬中已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部分,具体核算时,因单位已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的工资,只需要再多给另外的200%工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