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A
4月13日~15日,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学校初审学生报考资格;
4月16日~22日,学校组织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学校和考生分别上网录入报名信息(体育考试报考信息的填报时间为4月16日~19日);
4月23日~27日,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区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统一核查。
在市外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B
4月13日~22日,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所设的社会报名站报名,须交验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初中学籍材料。
报名条件
随迁子女可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
1.本市户籍: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异地中考”方案,该方案公布前已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符合“1+5”文件规定的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按照我市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具有我市初三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