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工地管理,4月8日,市环卫执法大队制定出台了新的建筑工地管理方案,建设开发项目、占地1.64万平方米以上和主干道沿线的大型建筑工地必须安装车辆清洗设施,严禁带泥上路、不苫盖运输、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等行为。
为彻底改变我市建筑领域扬尘污染现状,我市展开了治理扬尘污染、创建绿色文明工地专项行动。为配合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环卫执法大队与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日常联系制度,进一步强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注册、运输、消纳行为的监督,严厉打击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撒、未苫盖运输等行为。该大队要求除经审批用作回填利用的渣土运输车辆外的所有清运车辆,各种渣土、建筑垃圾必须运输至东坪村前河沟场处置消纳场、武家庄渣土处置消纳场等6个指定消纳场所,严禁乱倾乱倒行为。
为提高驶出工地车辆轮胎的冲洗率,确保工地周边道路干净整洁,该执法大队要求从4月10日起建设开发项目、占地1.64万平方米以上和主干道沿线的大型建筑工地必须安装车辆清洗设施,凡未安装车辆清洗设施的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10日起,该大队对应安装而未安装车辆清洗设施的,或洗车设施损坏达不到清洗作用的违规工地,依上限处罚。
来源:太原日报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