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华西医院统宣部工作人员说,“微博上问诊,肯定不能代替到医院面诊。即便是有几十年临床经验的外科医生,也必须通过传统的‘视触叩听’才能为患者确诊,单凭在微博上简单描述,难以下定论。所以,我们医生在网上只提供患者疾病的初步咨询和某种治疗方法供参考,并不会涉及诊断结果和开具处方等行为,更多的是在微博上通过患者加号的请求。”
华西都市报记者也注意到,绝大多数医院的微博在回答咨询后,都会提醒患者尽快到医院就诊。成都市各大开通了微博的医院均表示,微博不具备“看病”的功能,只是起到对疾病初步引导的作用。
律师说法
不受法律保护患者自担风险
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敏说,微博上的诊疗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发生误诊或者延误病情,患者只能自担风险。
“早在2001年,卫生部就颁布了《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只能提供医疗卫生咨询,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江敏说,医生在医院开展诊疗活动、出诊,患者在医院就诊或在特定的家庭病房接受治疗,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医疗行为,医患之间构成医疗合同。
江敏说,医生在网上提供医疗建议,没有收费,很难构成医疗合同,医生不一定要承担责任。同时,网上鱼龙混杂,有些“主任医师”、“专家”,在现实中可能是水平低劣的医生,甚至假医生、医托等,其给出的建议不具参考价值。一旦出现意外,患者会因为侵权主体难确认、相关证据难搜集等原因,维权困难。
来源:华西都市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