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
审美不一样,我觉得效果很好
昨日下午2点半,记者陪同陈小姐来到美康医疗美容医院,找她的手术主刀医生之一、该院院长唐小荣。对于陈小姐的不满,唐小荣说:“陈小姐本来就有高低眉的问题,通过手术我们已经改善了她的高低眉情况。每个人审美不一样,我觉得效果很好呀!”
唐小荣还出示了一份《眼、眉部美容手术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上面有陈小姐和医生的签字。在特殊风险一项里书面描述为:重睑皱褶不自然和眉部整形手术会遗留瘢痕,尤其是眉上部瘢痕难以隐蔽,被切除的眉毛不会再生。
看到这份告知书,陈小姐有些发懵,她说,术前一直憧憬着变美,没有仔细看这份告知书的内容。
最终,院方表示愿意为陈小姐免费做微调手术,直到她满意为止。但陈小姐表示,自己不再相信美康医院的医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随后,记者向永川区卫计委反映了此事,医政科工作人员唐先生来到医院为双方做了笔录,并将陈小姐的原始病历进行了封存。唐先生说,卫生部门没有专业人士来认定此事是否院方失误,陈小姐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医疗鉴定、找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三种方式维权。重庆晚报记者 文翰 刘润 摄影报道
有术前风险告知书
医院也不能完全免责
有了术前风险告知书,医院是否就能完全免责?沙坪坝区工商局有10余年消费调解经验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创伤类手术医院都会给患者一份风险告知书,除了告知手术风险,也有规避自身风险的目的。”李先生也强调,并不是有了风险告知书这些条款,医院就能完全免责。如果消费者通过医疗鉴定,证明医院存在过失,告知书中的免责内容就属于无效条款。
主城两家三甲医院的法律顾问、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表示,在美容项目中,尤其容易出现消费者和医院对于手术效果的理解偏差。要避免类似事件发生,需要消费者对手术风险有清楚的认识,同时尽量选择大型正规的医院做美容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