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无法得知民房内情况,民警决定对民房内的人员进行调查。经过民警多天的蹲守,发现嫌疑人都是通过一辆货车在不经人注意时,从民房拉货到市场进行交易。
为了确定所销售食品真如举报所说含有有毒物质,民警决定先进行调查。
随后,民警几次以顾客身份到引进该货源的摊位进行调查,摊位业主表示,自己也是不久才开始从这家进购水晶粉的,但对于对方具体的信息自己并不清楚。
民警对购买回来的水晶粉经过化验发现,在其生产销售的水晶粉中,含有工业用甲醛、工业用无水氯化钙、工业用明胶以及食品添加剂等,而这几种工业成分,都是对人体有害,且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物质成分。
俩嫌疑人正生产当场被抓
12月11日,,明山分局食药侦大队会同市局食药侦支队,前往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的“水晶粉”黑加工点。
在对现场进行部署后,几名民警冲进民房,40多平方米的民房内生产设备正发出嘈杂的响声,两名嫌疑人还在不停地忙活配料生产,见民警突然闯入愣在当场。
民警当场将正在进行生产的犯罪嫌疑人胡某(铁岭开原市人),侯某(铁岭开原市人)抓获,现场缴获生产有毒有害“水晶粉”所用的原料,工业用甲醛、工业用无水氯化钙、工业用明胶共计0.5吨,以及已经包装好的成品“水晶粉”22箱,共计0.6吨,“民房内堆得到处都是有毒有害的生产原料。”
同时在现场查获生产有毒食品的搅拌机1台、原料传送机1台,以及大量生产加工设备和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