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情节适度增减刑期
在20起案件中,除7起醉驾案当事人判处拘役1个月,还有两起判处拘役2个月,9起判处拘役3个月,两起判处拘役4个月。判处拘役期限不同依据的是什么?
边锋说:“法官会根据情节来衡量刑期,加重情节包括此前是否因酒驾受过处罚,驾车人是否无证,所驾车是否无牌,是否主动缴纳罚金,是否造成后果等。基本上有一个情节就会增加一个月刑期。而对于造成后果的,如人员和财产损失,就会考虑在拘役6个月的上限附近量刑。”
酒量大小不在量刑考虑范围内
喝酒多少对量刑有影响吗?我如果酒量大,能否考虑减轻处罚?
边锋说:“酒精量主要决定的是附加刑(罚金)的多少。一般情况下,如果酒精量刚刚超过醉驾标准,那么判处罚金应为1000元,随着酒精量提高,罚金也会提高,如果是严重醉酒状态,那就不单单是考虑罚金了,应算加重情节增加刑期。至于酒量大小,没有具体衡量标准,不在量刑考虑范围内。”
★边锋强调,此次对醉驾者确定的量刑标准只是暂时的,只适用于沈阳地区法院,不久待最高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后,沈阳法院对量刑标准还会再调整。
醉驾者判后多悔恨交加
7月5日下午,法库县法院对15起醉驾案集中宣判,庭上说的最多的就是“后悔呀!”
在案件宣判现场,记者了解到,这些首批因醉酒驾驶获刑的被告人,喝酒原因主要分3类:参加亲友婚礼喝酒、答谢朋友帮忙喝酒、干完活喝酒解解乏。而在这其中,为解乏喝酒的占了大多数。
法库县王某被判拘役1个月,处罚金3000元,他说:“不知道酒驾会被判刑,也不看报纸电视啥的。现在我一犯事,周围没人敢喝酒开车了。也算是给自己和别人一个教训吧。”
来源:沈阳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