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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改革“四大悬念”待解

2012-12-06 08:53:5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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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分配比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决定修改农地征收补偿条款,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征地矛盾已成为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新一轮征地改革引发广泛的期待。其中征地补偿会提高多少?农民能否成为征地交易主体?会不会助推地价和房价……围绕一系列悬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追踪采访了权威专家。

补偿标准能否随行就市?

【焦点】国土资源部发布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中心共受理近9万件,其中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占地投诉最多。目前农民主要反映征地补偿水平太低,改革征地分配制度已成为共识。

【观点1】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名誉会长包永江:现在一些网民把地方政府的GDP,谐音为“刮地皮”,隐含的利益逻辑是:以农业产值为标准补偿被征地农民,却高价拍卖用于商业开发,农民没有参与巨额溢价的收益分配。按现行法律规定,征用一亩农地仅补偿几万元,但政府用于工商业开发后,地价就涨几十倍之多,这一征地“剪刀差”引发越来越多的城乡冲突。新的征地制度改革,首先要提高补偿标准,如果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就能拿到几十万元补偿,这样农民可以“带资进城”,既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又可加快城镇化进程。

【观点2】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巡视员叶兴庆:一旦被征地,失地农民应当参与增值收益部分的分配。提高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应当根据各地城市化和收入水平“因地制宜”,不好用数字直接量化。

【观点3】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党国英:农村集体土地大体分为耕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征用后者,应按城市建设用地的市场价格补偿,哪怕补偿额能让农民在城里买一套别墅都正常。关键是要赋予农民跟地方政府“讨价还价”的权利,通过谈判来确定征地补偿标准。

【点评】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因为土地既是农民的生活资料,也是生产资料。城乡一体化已成为改革方向,征地补偿却仍然是城乡二元化的,这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征地“双轨制”亟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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