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部门 去年5月已介入调查
2014年12月31日,南宁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三大队一负责人在接受南国早报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在同年5月接到购房者的反映后,立即介入调查。据调查,2011年1月3日,映雪堂公司与京达来公司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书》,由双方共同出资建设锦葫小区,京达来公司出资不低于1200万元,获得锦葫小区项目100套房屋的优先认购权,其中对房屋单价并未做具体约定。随后,京达来公司以《内部员工订购房屋意向书》的形式对外销售锦葫小区房屋,每平方米的售价在3300元~5100元之间。
该负责人说,汇丰隆公司接手该项目后,由于京达来公司支付给映雪堂公司1000余万元的建房款,汇丰隆公司承诺此款为京达来公司支付的8000平方米房屋的首付款,也未约定房屋单价。“也就是说,目前京达来公司售出的100多套房屋,单价明确,但该公司从映雪堂公司获得的只是优先认购权,不知京达来公司将如何处理与购房者约定的房屋单价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锦湖小区项目一直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4年7月5日,他们已向京达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停止违法预售。同时,京达来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包含房地产开发或房地产经纪服务,该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
1 锦葫小区地块属于《蛇志》杂志社,该杂志社找广西映雪堂公司合作建房
双方2011年11月14日签订《合作建房协议书》,房子建成后除杂志社使用部分外,其余由映雪堂作为商品房出售
2 映雪堂公司建房资金不足,找京达来公司融资,双方在2011年1月3日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书》
京达来出资不低于1200万元,映雪堂给予100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未约定单价
3 京达来公司以销售员工内部房名义,对外卖出锦葫小区房屋140余套
单价从3300元到5100元不等,收取诚意金超过1600万元,其中1035万元支付给映雪堂
4 映雪堂因为资金不足退出,锦葫小区由汇丰隆公司接手建设
京达来之前支付给映雪堂的千余万资金,仍作为向汇丰隆购买房屋的首付款,但仍未约定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