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3
粤式创新
独资合资BT等方式参与
《实施细则》还结合广东实际进行创新,充分吸收今年以来广东省有关改革成果。
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有所体现。实施细则第(二)条提出:“对列入国家和省、市各类专项规划的交通、能源、城建、社会事业等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重大项目实行竞争性配置,逐步完善和规范面向社会招标投资主体制度,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采取独资、合资、BT、BOT、PPP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并实行和国有企业同样的价格政策和政府补贴政策”。
亮点4
健全服务
2014年网上办事率90%
广东将以全新服务的精神,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实施细则提出,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综合考评,力争到2014年,实现地级市以上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提出:“建设广东网上办事大厅,设立民间投资服务专项,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第(三十三)条提出:“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打造管理规范、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
分析:理顺“四大关系” 营造良好环境
据广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立足于广东实际,重点把握好“四大关系”,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首先是既给予扶持,又鼓励竞争。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对民间投资与其他类型企业一视同仁予以扶持,同时要求民营企业充分发挥优势,确立市场主体地位,在充分竞争中发展壮大。二是既体现优惠,又注重公平。一方面结合民营企业特点给予其相关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在政策、资金方面同等对待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三是既放开门槛,又规避风险。鼓励民营企业紧紧抓住政府降低准入门槛的有利契机扩大投资、做大做强,同时引导民营企业采取稳妥的方式参与投资,规避风险。四是既制定规则,又公开透明。在出台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规则的同时,建立健全监管体系,通过改革审批制度、实行网上审批与监督等方式,为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开、规范、透明的环境。(记者耿旭静通讯员粤发改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