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24日下午闭幕。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郑道溪、庄先、马潞生、张广敏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叶双瑜、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管理规定》的决定和关于批准《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44件议案的决定,增补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人事任免事项。
2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主持,副省长陈桦等列席会议。会议听取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红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省法院院长马新岚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免职的报告及说明,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作关于提请批准检察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及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马潞生作关于《增补的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听取有关法规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
24日上午和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有关法规草案和修改稿,有关决定草案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张少虎 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