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村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村委会不是医疗机构。死亡的原因只能从医学方面鉴定。若民政局拿不出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并非因救火而死,则应给予见义勇为牺牲称号。
赵律师称,若刘春先不服,可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本版采写本报记者苏晓明实习记者任云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