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董柱德的妻子拿出丈夫死后得到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证书”。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新京报)
4年前,顺义区北石槽镇东辛庄村村民董柱德帮邻居救火时死亡。顺义区民政局授予其见义勇为证书,但认为其不属于见义勇为牺牲,没有发抚恤金。董家人为此起诉顺义区民政局并获胜,获得了抚恤金。但就董柱德是否是见义勇为牺牲的问题,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昨天,董柱德的儿子董宾田在网上发帖,称“父亲见义勇为牺牲4年无人管”。顺义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法院已宣判,但认定仍由民政局负责,董柱德死于心脏病,其行为不构成见义勇为牺牲。
村民参与灭火身亡
昨天,天涯论坛上一则名为“见义勇为牺牲4年无人管”的帖子引起网友关注。帖中称,东辛庄村村民董柱德在帮助邻居救火时死亡,顺义区民政局认定其有见义勇为行为,但不属于见义勇为牺牲,不给抚恤金,理由是董死亡的直接原因为突发心脏病。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东辛庄村董柱德的家里。董柱德的妻子刘春先说,帖子是她儿子董宾田发的,希望以此寻求帮助。刘春先说,那场火灾发生在2007年1月26日。当天,董柱德在自家养猪场看门,养猪场紧挨着邻居家的蔬菜大棚。凌晨,蔬菜大棚着火,董柱德跟邻居一起救火,在提水时突然倒地。村医和120都赶到了现场,确认董柱德已经停止呼吸。刘春先说,丈夫当时就躺在蔬菜大棚着火点旁边。
“我们农村都讲究入土为安。”刘春先说,为了早日火化丈夫尸体,她从村委会开了死亡证明,死因一栏随手写了突发心脏病。刘春先称,丈夫没有心脏病史,当时急于安葬,而死因又不好描述,就随便写了,也没有尸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