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塌方事故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专家和交通运输部门调查组到现场勘察后,均认定系暴雨造成公路路基损毁。
经调查,7月2日凌晨3点左右,尚处于试通车阶段的红河州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因受持续暴雨影响,导致K72+750~K72+815约65米的路基坍塌。国土资源部门专家和交通运输部门调查组分别到现场勘察,均认定为暴雨造成的公路路基损毁。
通报称,在持续三年的干旱后,今年6月云南红河州进入雨季。7月1日至2日,在红河州绿春县分水岭一带,特别是戈奎乡、岩甲检查站出现了强度较大的单点暴雨,短期内降雨量高达64.7毫米,导致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和省道S214线绿春县境内段多处严重水毁,公路一度中断。
根据国土资源厅印发的《2011年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红河流域新平-元江-红河-绿春-金平属于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从元阳通往绿春的各条公路,在高山深谷中穿行,因岩石破碎,沙土堆积,地质结构环境十分脆弱。
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K72+750~K72+815段已抢修便道通车;省道S214普思线已恢复通车。目前,元阳二级公路的路基水毁修复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之中。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 郭安菲)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