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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校车生产企业前3年产销量不低于3千辆

2012-07-05 09:05:28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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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工信部发布了《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规则规定了校车生产企业的准入条件、管理以及考核要求等内容。规则将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

规则明确,申请准入资格的企业,必须满足前三年的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3000辆的要求。

《规则》明确,申请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准入的,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并有同类客车的生产业绩。

所谓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即申请企业前三年的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3000辆,或者大中型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1000辆。

来源:中国广播网 编辑:张少虎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规则 产销量 校车 生产企业 底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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