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压供水、排队取水的场面不会再出现(资料图片)
2009年9月,一场“降压供水”,给岛内居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于水源、管线单一,为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当时的厦门,只能做出降压供水的无奈选择。
今后,降压供水在厦门将成为历史名词。根据本月起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厦门将建立完善应急供水体系,包括跨片区供水互补、建设备用水源等举措,打造“多源”供水网络。今后即便发生污染、工程受损等突发事件,市民用水也不会受影响。
昨日,厦门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郭小清执掌市长专线,解读《条例》。
郭小清介绍,对应急供水,《条例》分别从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提出管理要求。工程性措施一是建设跨供水片区的联合供水项目,实现不同供水片区的水源互补;二是建设备用水源项目,其规模为规划供水范围内不少于7天的正常用水量。非工程性措施就是要求建立相关制度,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供水安全。
跨供水片区的联合供水项目,就是全市各区的原水、自来水互连互通,出现异常情况,可随时跨区调水。目前,厦门已建成“西水东调”工程,保证了翔安区的用水需求,全市还在建设环状供水体系。
备用水源项目,目前岛内已建成湖边水库项目,蓄水量达到430万立方米,可满足岛内7天供水需求(410万-420万立方米),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在岛外也将建设两个备用水源,同安、翔安是竹坝水库,集美、海沧目前还在规划选址。
郭小清说,《条例》实施后,各部门正按照市政府要求,抓紧编制完善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东西溪、后溪、官浔溪、九溪河流流域综合规划,划定上述流域的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正常淹没线,并竖立告示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置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完善水资源监测站网,定期公开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