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副市长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在全省率先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具体到市长、副市长个人。根据该规定,市长陈建华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常务副市长陈如桂是本地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梁醒虾介绍,广州市安全事故主要由工矿商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构成。为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职责规定》明确市长陈建华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常务副市长陈如桂是本地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并对分管的国土房管、城乡建设、水务、国有资产、林业、园林、气象、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副市长张骥是本地工业商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副市长谢晓丹是本地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所有副市长都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如果发生一次死亡10人(或以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陈建华市长要及时赶赴现场,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常务副市长陈如桂要及时赶赴现场,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较大火灾事故时,副市长谢晓丹要及时赶赴现场,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记者倪明)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