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朝阳区政府了解到,近日,朝阳区出台了《朝阳区老旧小区准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手册》,今年将在全区30个老旧小区推行“准物业”管理模式,在治安防范、绿化保洁、维护维修、和停车管理等方面,全面提高小区服务管理水平,让老旧小区的居民也能“人人享有物业服务”。
“准物业”管理今年再添30个小区
据了解,“准物业管理”是由居民自治组织根据小区情况确定的以自治互助或互助和服务外包相结合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的一种管理方式。实行准物业管理前,小区要建立小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社区居民参与推行小区准物业管理的非营利性自治组织,每届为两年。朝阳区社会建设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朝阳区老旧小区的“准物业”管理始于2010年,陆续有26个小区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今年朝阳区将在全区30个老旧小区内推行这种管理模式。与物业公司不同,准物业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比较低,一般只收服务成本费。管委会在决定管理模式及工作方案后,要根据提供的准物业服务项目测算所需费用,该费用减去利用小区公共资源所能收取的费用后,再确定居民每月应交纳的费用额度。今年即将推广准物业管理的30个小区由朝阳区各街道根据社区情况选取,如居民有意愿,可以向居委会申请,居委会把意见反映到街道办,由社会办根据实际情况,再做更为广泛的意见征集以及前期调研。
三种模式可供选择
结合试点的经验,新出台的《朝阳区老旧小区准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手册》中,本着以准物业管理为载体,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在老旧小区管理中的主体性作用的原则,为今年将实现准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提供了居民自管与聘请专职人员相结合、居民互助与服务外包相结合和成立非盈利性物业服务机构三种模式。居民自管与聘请专职人员相结合,是以居民自治为导向,建立小区管理委员会,采取居民自行管理和聘请专职人员相结合的方式,对小区进行准物业管理。该模式的特点在于建立较为完善的居民自治管理制度,通过居民代表会和小区管委会两种组织载体,组织居民进行自治管理,保障了居民参与小区准物业管理的民主权力。优点在于通过各种形式的自管,发挥了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将居民自管与聘请专职人员相结合,通过专职人员和专职服务队伍的服务提供,拓宽了准物业服务的内容,保障了准物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居民互助与服务外包相结合,是以居民互助式的准物业管理为基础,将物业管理中的专业服务部分外包给专业物业机构,实现居民互助与服务外包相结合的半专业化物业管理。该模式的特点在于广泛动员社区参与,整合社区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形成社区互助,进行自我组织、自我动手和自我服务。同时根据准物业服务的项目特点,将专业性较强的物业服务项目外包给专业机构,保障准物业服务的质量。优点在于,一方面通过开发小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为小区管理提供可持续的动力源泉,实现社区整合,降低了小区管理的成本;另一方面引入专业的物业服务机构,提高了准物业服务的水平,减少了小区管理的风险,有利于居民享受到“优质、高效、低价”的服务。成立非盈利性物业服务机构,是以民办非企业形式成立非盈利性的物业服务管理机构,为小区提供准物业化管理。
该模式的特点在于“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形成了“街道、社区、物业服务公司、小区管委会”四位一体的准物业管理格局。非营利性物业公司通过向居民低收费以及多方筹措资金等方式,实现准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运作,以市场机制保障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优点在于能够整合街道资源、便于统一管理,高效快捷地为居民服务,通过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机制,保障老旧小区准物业管理的长效运行。据了解,具体的实施模式由小区管委会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通过民主决策机制确定本小区准物业管理的模式。可以采取单一方式,也可以多种方式相结合,具体确定和选择要根据本小区的资源情况和社区参与的情况来决定。
来源:中国日报北京记者站 (记者 王素娟)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