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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私募债获批 细则6月出台

2012-04-26 15:38:20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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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相关负责人佘力在其微博透露,监管层会议通过中小企业私募债制度。两个多月的不断修订后,监管层层面终于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制度达成共识。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核实了这个消息。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除了温州,省内其他城市中小企业也将获得发债机会。而具体“细则”估计要到今年6月份才能出台。“不少获得资格的券商已经开始在储备项目。”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小企业私募债不同于我们平时熟悉的企业债,它并不是公开募集,而是由券商定向募集。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将采取由承销商在交易所备案的方式发行,不涉及行政许可,因此风险相对较高,但收益也会更高;对于融资困难且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大好消息,而对于手头有资金的投资人来说,则多了一条投资途径。

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 引导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

解读:张震宇曾多次提到中小企业私募债,但同时也表示这个需要证监会审批,但第一批试点应该会有温州,他表示这是“金改”中健全民间资本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并认为发债利率应该在银行贷款利率和小贷公司利率之间。

产权(资产)交易市场技术产权、文化产权、排污权以后都能买卖

推进温州产权(资产)交易市场试点建设,推进企业股权、技术产权、文化产权、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农村土地承包权和林地流转等产权交易。

解读:创新产权交易内容,这不仅是温州也是全省在探索的一条路径。目前,产权交易市场交易的还是以非上市的企业股权为主。

“技术产权、文化产权、排污权等这些都是产权,从理论上确实都可以交易,但每项产权由于自己的特性必须有一套合适的交易模式。”浙江产权交易所董事长颜春友说,这些产权有些听来熟悉,有些很多人还不了解,因此也得考虑市场的接受度,比如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利等。

颜春友认为有些产权作为交易对象还未成熟,比如排放权还不成熟,因为制度还不够完善;比如林权交易也实现不了大量交易,因为林权分布在“散户”手里,大量都在乡镇农户手中。

模式探索需要时间,需要一种可交易的模式,同时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范。“改革创新都是摸着石头过河,需要更多的头脑风暴,确实不易。”颜春友说。

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冯媛

编辑: 冯媛 标签: 中小企业 私募 细则 排放权 林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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