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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
2011-07-13 15:27:04      来源:国新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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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人权教育广泛开展,全国人民的人权意识显著提高。两年来,国家结合普法活动,积极依托现有的教育体系和国家机关内的培训机构以及广播等多种媒体,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权教育,普及和传播法律知识和人权知识,公民的人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中国人权研究会编写出版了《中国人权在行动》、《中国人权建设60年》等书籍。《人权》杂志、中国人权网等媒体积极促进人权知识的普及。目前,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的人权研究机构将近30个,数十所高校开设了人权法和人权教育课程。2011年4月,教育部在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广州大学设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五是国际人权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深化。两年来,中国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义务,并向有关机构提交了《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人权条约的履约报告。两年来,中国多次派代表团出席联合国有关会议,并于2009年首次接受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审查。同时,中国重视联合国人权特别机制和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作用,并与之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中国倡导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两年来,中国与欧盟、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澳大利亚等有关国家分别举行了人权对话或磋商,积极参与亚太地区、次区域框架下的人权交流活动。中国非政府组织积极开展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人权研究会两次举办“北京人权论坛”,先后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官员、学者以及有关国际组织进行了交流,为推动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新的努力,落实了《行动计划》的要求。

总之,《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和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重大进展,是中国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和各种重大自然灾害严峻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取得的重大成果;是中国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重大进展。可以说,《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来之不易,取得的经验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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